2024年7月19日,來源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的消息,康超的中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得到批準。中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已收到相關批復,經審查后,康超的任職資格已得到核準。按照規定,康超應在3個月內到任,逾期未到任的,本次批復將失效。公司將及時報告康超的到任情況,并督促其嚴格遵守相關監管規定,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,忠實勤勉履職。